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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医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23年07月0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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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实验室主任负责仪器的规划、购置、管理、维修等方面的领导与决策工作。实验室设备管理员协助主任总体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。

2.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都由专人管理。

3.仪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和有关技术资料,熟悉操作指令和应急措施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

4.仪器管理人员必须做好仪器维护和保养,做好防尘、防潮、防水、防腐蚀等工作,定期组织性能检查和检定校准工作,使仪器处于完好状态。仪器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实验室设备管理员。

5仪器管理人员制定使用说明及安全操作规程,并对初次使用人员进行技术操作培训。

6.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器材的订购、建帐(卡)、建档、核算统计、使用管理、报废等具体工作。

7.设备管理员负责组织大型设备器材的安装、调试、验收及维护与保养工作。

8.设备管理员负责上报年度仪器设备有关报表与管理使用总结材料。

9.实验室的仪器设备,原则上不能搬离出实验室。对于需要外借的仪器设备,需向实验室主任提出申请,得到同意后方可借出。

10.非本室人员使用本实验室仪器,须经仪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。

11.使用大型仪器,必须提前预约登记,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。

12.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应按实际情况的不同,具体分析、区别对待。可根据损坏和丢失的具体情节、损坏价值的大小、事后补报情况,责令责任人赔偿损失价值的全部、一部分或免予赔偿。